各学院:
为客观公正的考核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的工作业绩,增强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意识,提高实验技术水平,决定开展2017年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考核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意见》(设备处2015(3号)文件)和学院考核办法组织实施。
2.考核时间为2017年度,主要围绕实验教学准备、仪器设备(组)使用开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参与考核的对象为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所有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含实验技术工人,团队科研助理不在考核之列)。
3.根据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职责,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岗位工作业绩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年度考核优秀者原则上要求工作业绩考核等级为A。
4.各学院须控制考核等级的比例:原则上考核等级为A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30%。
5.考核等级为A的实验技术人员名单由学校公布;考核等级为D者,由学院向本人发出通知,提出改进。
6.请各学院于2018年1月10日前将《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119),电子版发至邮箱:sbc2726@zafu.edu.cn。
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关系到实验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