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十二五”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省“十二五”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验收通过且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二、申报时间
申报学院请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行政楼110办公室,电子文本发至邮箱sbc2726@zafu.edu.cn:
1.浙江省高等学校“十二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1份;
2.申报学校支持“十二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规划方案(附件2)1份。
联系电话:61090893(9291893)
附件: 1.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十二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遴选建设立项申报书.doc
2.
附件2.doc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