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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5-09-08 00:00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54号),请各学院(部)落实具体人员,按要求做好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本次填报三个报表的各项数据,分别为《表一 贵重仪器设备表》、《表二 实验室相关人员情况表》、《表三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

二、统计时间

报表的统计时间为2014-2015学年(2014.09.01-2015.08.31)。

三、报送要求

报表的各项数据需严格按照表格内要求或贵重仪器设备表填表说明(见附件2)认真填写完整。

(一)学校代码为10341。学校实验室编号及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和文化程度等相关代码请严格按照各类代码表(见附件3)填写,否则会造成上报系统出错;若一览表中没有,请将该编号或名称留空。

(二)学校大型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已获得相关贵重仪器设备的部分数据,为更全面地反映贵重仪器设备全学年的运行状况与绩效,请相关实验人员依据实验室的原始记录完整统计使用机时、培训人员数、项目数、获奖情况、测样数等内容,贵重仪器设备清单见附件4。

(三)以上三个报表以学院(部)为单位,数据汇总经主管院长签字、单位盖章后,于9月18日前将纸质文本一份交至设备处资产管理科(行政楼115),电子版发送至sbc2726@zafu.edu.cn

(四)本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提高数据准确性,按时上报数据。

联系人:金丽芳63740896(9295896),宋艳61090893(9291893)。

附件1:附件1 填报表.xls

2附件2 贵重仪器设备表 填表说明.doc

3附件3 各类代码表.xls

4附件4 贵重仪器设备清单.xls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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