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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9-11 00:00  

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16号)(附件1)要求,拟在地方普通本科院校中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已列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可申报本次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二、申报程序

各相关学院根据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申报后,通过专家评议和实地考察,经学校审定,遴选确定1项推荐名单报省教育厅。

三、申报标准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4﹞30号)要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应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在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具有: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的管理和共享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管理队伍、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体系。

四、申报材料

书面材料: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附件2,一式2份)。2.相关支撑材料1份(关于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成立的批文、实验教学成效和成果以及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其他必须的支撑材料)。书面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经学校审核后加盖公章。

电子材料:1.《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word格式、PDF格式各1份,容量不超过10M)。2.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容量不超过50M)。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应包含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与环境全貌、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尺寸为1280×720、时长不超过10分钟、格式为MP4(文件不超过200M,刻成光盘)。

网站材料: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需完善原有的中心网站。网站上应提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请书、视频材料、教学资源、教学管理和共享平台访问途径,整体能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应用和共享的基本情况。

五、申报时间

电子材料请于2014年9月18日前发送至sbcsys@126.com;网站建设请于2014年9月18日前完成;纸质材料等学校审核通过并确定推荐项目后于2014年9月29日交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行政楼118室)。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工作,根据本通知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尽快启动申报工作。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将申报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申报工作联系人于2014年9月9日前告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宋艳 联系电话:61090893(929189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316号)

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

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9月3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2: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请书.doc附件3: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遴选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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