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充分发挥温室使用效能,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校属产权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要求,本着“资源共享、高效运行、整体规划、分类建设、有偿使用”的原则,拟开展2022年平山温室租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温室基本情况
目前平山实践基地温室类型、数量、租用收费标准、租用现状等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
二、温室租用方式
温室租用分续租和新租两种情况:
1.当前使用人续租办理流程
第一步:10月25日前,完成上一年租期温室使用费的缴纳。使用人填写《校属产权基地内部转账单》(附件2),并将缴费凭证交设备处李老师处备案。
第二步:10月31日前,通过学校大仪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预约2022年温室租用,操作说明附后(附件3)。
逾期未缴费、未预约者,视作自动放弃使用,学校将收回温室,面向其他老师招租。若当前租用人明确2022年不续租,须在10月25日前清理所有试验材料,拆除自行安装的试验附属设施,办理移交工作。
2.新租办理流程
第一步:11月1日后,通过学校大仪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预约2022年温室租用,操作说明附后(附件3)。
第二步:线上预约通过后,联系设备处李老师办理使用手续。
三、其他说明
1.温室使用一年一租。
2.温室使用具体要求参照《浙江农林大学校属产权实践基地管理办法》执行。
3.学校成立温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温室运行、管理实效以及使用效益等方面对温室进行定期考核,对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效益显著的温室使用人予以重点支持。
联系人:李泽民,行政楼123,联系电话:61102250(9292259)
附件:1.平山实践基地温室使用情况
2.校属产权基地内部转账单
3.线上预约操作说明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