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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验室压力容器补办使用登记的通知
2021-11-09 13:46  

各学院:

设备处于10月底联系相关单位对我校超期未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第一类压力容器)安全阀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经设备处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下一步将对设备进行主体检测,给予补办使用登记。现将办理步骤及要求告知如下:

第一步:资料收集

各相关学院根据待办理使用登记压力容器信息(附件1)收集相关设备的资料:

1.国产设备收集“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书”(A4纸大小,带红章)和“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

2.进口设备收集“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书”(A4纸大小,带红章)和“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以及设计图纸等其他出厂附带的资料。

第二步:设备注册

材料齐全的设备,将由设备处统一报杭州市特检院办理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申请设备主体检测。

第三步:设备主体检测

杭州市特检院接到检测申请后,将派技术员来校开展设备检测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四步:办理使用登记

主体检测通过后,补办设备使用登记,取得设备使用登记证。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此次补办之后,如还有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设备,将进行查封处置,并进行罚款。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针对此次补办的机会,全面排查学院压力容器情况,收集设备办理使用登记相关资料并单独装袋,备注设备资产编号、存放地点、管理人(教师)姓名和电话,于11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到药配中心。如设备因达到报废年限、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请办理停用报废,填写待报废特种设备统计表(附件2),一并交药配中心。

联系人:王俊龙 电话:637418319291831


附件:1.待注册登记压力容器信息表

      2.待报废设备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15


附件【附件1:待注册登记压力容器信息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待报废特种设备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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