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客观公正的考核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含实验工人)的工作业绩,增强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意识,提高实验技术和管理水平,决定开展2021年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也是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原则上工作业绩考核等级为 A的人员才能参评年度考核优秀。各学院考核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聘任职责,开展业绩考核工作。
2、各学院考核工作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指导意见》(设备处 2015(3号)文件)和学院考核细则组织实施。学院考核细则由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3、考核时间为2021年度,主要围绕实验教学准备、仪器设备(组)使用开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的综合评价。参与考核的对象为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所有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含实验技术工人,团队科研助理不在考核之列)。
4、各学院须严格控制考核等级的比例:原则上考核等级为A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度学院参加考核人数的 30%。
5、考核等级为A的实验技术人员名单由学校公布,考核等级为D者,由学院向本人发出通知,并提出改进要求。
6、请各学院于2022年1月5日前将学院考核细则、《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附件1)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121,电子版发至邮箱:172930995@qq.com。
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关系到实验技术人员切身利益,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63740768(9296768)
附件1: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工作业绩考核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