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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处置实验室过期化学药品的通知
2022-06-24 09:13  

各相关学院、部门:

经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部分实验室仍有长期积存的老旧、过期和不再使用的化学药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学校将对此类积存化学药品做集中处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仅处置有清晰标签,能确定名称和种类的化学药品,无标签的不明化学药品暂不处置。

2.应处置公司要求,药品名称中含“二甲基”的本次不予处置。

3.各实验室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拟处置化学药品,按以下步骤进行分类收集:

①参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附件1)和化学药品瓶标签上危化品类别标识,将危化品和非危化品分开收集。

②危化品中,易燃液体或易燃固体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具有强氧化性的药品分开收集。

③所有拟处置化学药品固体和液体分开收集。

④如拟处置化学药品属管制类危化品的,需在《拟处置化学药品清单》(附件2)中备注。

4.各实验室按上述要求将拟处置的化学药品分类收集,放置在牢固且易搬运的容器内,并附《拟处置化学药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贴于搬运容器表面,一份由药配中心工作人员收取。容器不退回。

5.各实验室将符合处置要求的化学药品于以下时间送至药配中心。

日期

时间

6月28日

下午14:00~17:00

6月29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637418319291831


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2.拟处置化学药品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623


附件【附件2.拟处置化学药品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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