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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集实验室过期化学品的通知
2022-09-22 10:48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平安护航“二十大”,维持校园安全稳定,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现对实验室长期积存的老旧、过期和不再使用的化学品进行收集和暂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仅收集有清晰标签,能确定名称和种类的化学品,无标签的不明化学品暂不收集。

2.应处置公司要求,化学品名称中含“二甲基”的本次不予处收集。

3.各实验室将符合上述要求的拟处置化学品,按以下步骤进行分类包装和运送:

参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附件1)和化学品瓶标签上危化品类别标识,将危化品和非危化品分开包装。

危化品中,易燃液体、易燃固体与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具有强氧化性的化学品分开包装。

所有拟处置化学品固体和液体分开包装。

如有拟处置化学品属管制类危化品的情况,需在《拟处置化学品清单》(附件2)中备注。管制类危化品包装瓶上无黏贴印有“浙江农林大学药配中心发放”标签的,须由来源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或化学品使用负责人出具情况说明,并由所在学院(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字,情况说明中应详细说明化学品名称、数量、来源、处置原因。

4.各实验室按上述要求将拟处置的化学品分类包装,要求放置在牢固且易搬运的容器内,并附《拟处置化学品清单》(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贴于搬运容器表面,一份由药配中心工作人员收取。容器不退回。

5.各实验室将符合要求的化学品于以下时间送至药配中心暂存。

日期

时间

927

14:0016:30

928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37418319291831


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

2.拟处置化学品清单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921


附件【附件2.拟处置化学品清单.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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