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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管制类危化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09-23 08:50  

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保障管制类危化品安全使用,维持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学校进一步加强管制类危化品管理工作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一、领用

1.除申请领用人必须为我校正常在岗教师外,前往药配中心领用的经办人中,至少有1位也必须是在职教师。

2.领用申请表上领用经办人一栏须由经办人到药配中心领用后,再现场签名。

3.同种危化品每次领用数量不得超过5瓶,且必须拿相应空瓶置换。

二、台账

1.管制类危化品台账上,使用人和保管人均必须双人签字,且不得代签。

2.任何1次管制类危化品使用导致数量变动,均须据实记录。

3.每个危化品存储柜每周必须盘点1次,保证账物相符。

三、存储

1.管制类危化品实际存储场所必须和申请表上的信息一致。

2.每个管制类危化品专用存储柜须至少落实两位管理员,且至少有一位是在职教师,并在柜子标签上填写相关人员信息。

3.每个管制类危化品都有编号,如涉及信息调整,须及时向药配中心报备。

在近期实验室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存储柜信息及存储位置已发生变动,也存有新购置存储柜未备案的情况,因此,学校将对管制类危化品存储柜的编号进行更新。请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竹子研究院)填写管制类危化品存储柜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9月28日前报药配中心备案,电子版发送至zafuypzx@126.com。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3741831(9291831)


附件:1.管制类危化品存储柜信息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9月23日


附件【附件1.管制类危化品存储柜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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