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的通知》(浙实发〔202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对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与仪器开发、实验教学、设备资产管理、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信息化和设备采购管理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职工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我校各实验教学(实训)中心、公共实验平台、实验室管理部门等。
2.先进个人:在我校实际从事实验室管理和技术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教职工。
3.原则上往年已推荐参评的集体和个人本次不予推荐。
二、推荐程序
1.学院、部门推荐(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不得超过1个)。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初审、专家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高教学会实验室工作分会评审。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先进申报表(附件2、3)和佐证材料、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附件4),主要统计2023年9月~2024年8月的工作业绩。
2.请各相关学院、部门在11月1日前将申报表(附件2、3)、佐证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的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123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中所有佐证材料合并在一个pdf中,并在封面页盖章)。因省实验室工作分会还将组织评选,请各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与佐证材料。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63740768(9296768),邮箱:hjr@zafu.edu.cn。
附件:1.《浙江省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办法》
2.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浙江省2024年高校实验室工作先进评选推荐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