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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的提醒
2025-01-08 16:17  

各相关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竹子研究院:

为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就寒假前及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安全责任

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单位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分级管理,做好建档立账,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任务落实到每间实验室和每个实验室负责人。建立本单位假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开放实验室、重点区域及重要危险源进行每日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要求开放的实验室落实每日值班人员,并做好日值表登记工作。

二、严格规范管理

各二级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须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同意,并及时登记记录;严禁实验室开放无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饮食、娱乐、运动、睡觉等与实验内容无关事项;规范实验室内管制类化学品、加热设备、特种设备等使用,加强监督和台账登记,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假期尽量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实验和通宵实验,如确因科研需要开展相关实验,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团队导师、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申请备案,经签名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过程至少两人及以上人员在场;申请材料交所在二级单位存档。仪器设备过夜运行须安排人员值班巡查或配备视频监控。同时做好假期极端突发天气的预防及各项防护工作。

三、做好开放统计

认真落实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统计工作。对于假期不开放的实验室,检查并关闭水、电、气、门窗后,由各二级单位自制封条封门,未经本单位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启封;对于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必须加强对有关实验人员和相关设备的管理,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无纰漏。

请各拟开放实验室负责人,以实验室为单位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假期开放备案表》(附件1),填写开放时间段、实验内容、入室人员、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具体防范措施等字段,于110日下班前提交至所属单位存档备查。

请各二级单位对所属实验场所进行假期开放统计汇总并填写《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统计表》(附件2),经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文件,于114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hjr@zafu.edu.cn备案。联系人:黄竞人 13516729430669430)。

四、药配中心值班

寒假期间药配中心安排两次值班,提供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的领用发放及实验室废液和试剂空瓶回收服务工作。

值班安排如下:

值班日期

值班时间

120日(周一)

9:0011:30

214日(周五)

联系人:王俊龙 18768492757         15990049816


附件:1.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假期开放备案表

2.浙江农林大学实验室假期开放使用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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