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统筹配置和保障能力,促进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论证实施细则》(浙农林大〔2025〕42号)要求,拟启动2025年度第一次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集中论证工作(原则上学校每年组织2次集中论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论证对象
2025年各类项目拟申报或拟采购,且单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论证流程
1.申购人: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提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
2.二级单位:审核申购人提交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重点说明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效益,核实经费来源、存放地点、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3.设备处: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召开论证会,对拟申购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集中采购论证。
请各申购人及二级单位高度重视,强化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必要性、可行性调研;建议各二级单位专人负责,统一于6月15日下班前将可行性论证报告经本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119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lizd@zafu.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63820708
附件: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30万元及以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