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大型仪器设备资源统筹配置和保障能力,促进开放共享,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大型实验仪器设备采购论证实施细则》(浙农林大〔2025〕42号)要求,拟启动2026年度第一次拟购置大型仪器设备集中论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论证对象
2026年各类项目拟申报或拟采购,且单价在3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
二、论证流程
1.申购人:填写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提交所属二级单位审核。
2.二级单位:
审核申购人提交的可行性论证报告,重点说明拟购置仪器设备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预期效益,核实经费来源、存放地点、设备管理人员等信息是否属实。
3.设备处:
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代表召开论证会,对二级单位提交仪器设备申购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功能需求、技术参数等)提出论证意见。
根据文件要求,原则上学校每年组织2次集中论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论证工作的组织,并明确专人负责,于5月25日下班前将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经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116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20200085@zafu.edu.cn。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1-63820708
附件: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30万元及以上)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5月15日